您好,欢迎访问山东泰诚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今天是:

联系我们

山东泰诚律师事务所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460号(兴业银行10楼) 

咨询热线:0538-8336689 

传真:0538-8336689 

邮箱:tcls_sd@163.com

劳动合同到期,女职工发现已经怀孕,单位能否解除合同

您的当前位置: 首 页 >> 律所资讯

劳动合同到期,女职工发现已经怀孕,单位能否解除合同

发布日期:2020/10/19 9:20:59 点击:4360

【基本案情】

    某企业的女职工耿某,与企业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于2018年11月10日到期。
    2018年10月10日,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该企业通知此女职工,公司将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女职工耿某于是做好了工作的交接,于2018年11月10日离开了公司,并办理了档案的转出手续。
    但是,一个多月后,事情发生了变化。
    同年11月16日,该女职工感觉身体不适,就去医院检查,结果发现自己已经受孕一个半月。也就是说,她在2018年9月底就已经受孕了。
    在此种情况下,耿某感觉自己正在怀孕期间,工作恐怕不好找,所以就去原单位进行协商,看能不能与原单位再保持一段时间的劳动关系,结果被单位明确予以拒绝,耿某查阅了相关劳动法规,发现在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于是,耿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原单位续签劳动合同。
争议焦点:怀孕时间是否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女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发现晚,仍是合同存续期间怀孕,企业认为,耿某发现怀孕时,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企业没有理由延长合同期。本案中耿某的怀孕时间在妇幼医院进行了检查后确认,怀孕的时间正是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间。虽然耿某发现自己怀孕是在劳动合同解除以后。但女职工在受孕后都有一个待发现的过程,从客观受孕到主观认识到已经怀孕,本身就有一个时间过程。耿某9月底受孕,11月中旬发现怀孕,中间隔1个半月,但仍然属于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怀孕。2018年11月10日双方办理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手续是无效行为,双方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至哺乳期满为止。
产假计算:
单胎顺产90天;单胎难产10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孕期禁忌劳动:
根据《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的规定,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1)作业场所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出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3)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4)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5)《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6)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用钻、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7)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8)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对夜班等概念进行了解释。“夜班劳动”是指在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时间内从事劳动或工作。
另外,《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工作时间哺乳期: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版权所有:山东泰诚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泰安市泰山区东岳大街460号(兴业银行10楼)    

咨询电话:0538-8336689    传真:0538-6309358    E-mail: tcls_sd@163.com     管理入口     备案号:鲁ICP备14037346号-1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