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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想做检察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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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想做检察官吗?

发布日期:2015/5/28 22:14:05 点击:579

                              作者:陈录宁   来源: 方圆律政  
 
  检察官辞职下海当律师的新闻时常见诸报端,但是律师成为检察官的新闻却非常少见。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此前律师成为检察官的途径和程序尚不明确,缺少有效的政策支持。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从优秀律师中选拔检察官的制度,这种预期目前几乎触手可及。
 
  律师转行检察官已成为现实
 
  “近年来,律师与检察官之间一直呈‘逆向流动’态势,即不是律师转行做检察官,而是较多的检察官转入律师或法学教育研究队伍,由此造成了一些突出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告诉方圆律政记者。许身健是国内知名的法律职业伦理研究专家,此前兼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律职业伦理教研室主任。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的调研数据显示:2011年检察人员流失人数为6011人,2012年检察人员流失人数上升为6252人,2013年检察人员流失人数更是高达6415人,其中很大一部分检察人员转职成为了律师。
 
  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在今年年初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检察官流失情况令人担忧,近一段时间北京检察系统又走了几位侦监、公诉部门的干警。内蒙古检察官数量年均减少约200人,西部基层检察院4年间减少人员近万名。而且,从全国情况看,流失的司法工作人员多数是经验丰富、素质较高的业务骨干,造成司法队伍呈现出青黄不接、后备力量不足的窘态。
 
  那么每年诸多的检察人员流向了哪个领域?最常见到的是媒体报道某检察官辞职转行做了律师,成为某律所的合伙人甚至直接创办律所,而律师行业也成了检察官辞职后流向最多的领域。
 
  “检察官和律师同属法治队伍中的一员,他们有相似的知识结构和实践经验,而检察官在某些方面甚至比律师更具优势,所以辞职做律师是检察官一个合理而又必然的选择。”许身健认为,检察官相对于律师来说在收入方面有一定的差距,随着国家相关政策不断出台,律师的职业保障体系也逐渐完善,从某些方面看,律师行业也逐渐变得有“诱惑力”。
 
  而在这种流动中,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教授印波却看到了从律师到检察官“互补和回流”的必然趋势——“如果检察官‘下海’当律师的潮流大了,律师‘上岸’当检察官也将成为必然趋势。”
 
  “今天的律师,明天的法官、检察官;今天的对手,明天的同事。”这曾是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六届第七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于宁的梦想。2011年两会期间,于宁提交了《关于建立从律师中选拔法官、检察官制度的提案》,建议将有丰富执业经验的优秀律师作为法官、检察官的后备资源,经过合理的选拔程序就可以成为法官、检察官。
 
  而这种可能,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已成为现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的要求出发,提出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法官、检察官制度。这是对我国现行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
 
  在四中全会召开后,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官遴选制度改革,拟完善检察官职业准入和选任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检察官的制度。据了解,4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了最高检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关于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检察官制度改革建议方案》等检察改革文件。
 
  而今年新修订的《关于深化检察改革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也提出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检察官制度。
 
  这些制度的出台为律师转职检察官提供了政策支持。
 
  杨阳,一名出生于1986年的年轻律师,执业已有4年的时间,但对于本职工作总是“心不在焉”,因为他更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考取公务员,当一名检察官。为此,他已经考了3年,但结果都不太理想。
 
  “到了明年我就30岁了,而某些检察人员职位对年龄是有要求的,如果今年再考不上我只有专心做律师了。”杨阳的口气充满了无奈。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对于杨阳这一类立志做一名检察官的青年律师来说,近期检察官遴选制度的改革,无异于在常规的公务员招考渠道之外,为律师“直升”检察官提供了一条“绿色通道”。
 
  律师想成为检察官吗
 
  现在有多少律师想成为检察官?是什么样的律师想成为检察官?如果说,从律师中直接选拔检察官的通道已经建成,那么这条通道能否吸纳到律师就变得尤为重要。为此,方圆律政记者随机电话采访了30名律师。30名律师分为三组,第一组是刚入行不久、年收入在10万元以内的年轻律师;第二组是入行较久、年收入在20-50万的资深律师;第三组是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年收入超100万的知名律师。
 
  30名受访律师面对3组答案作出选择:A愿意改行做检察官,B不愿意改行做检察官,C目前不想转,以后也许会考虑。
 
  事后统计发现,第一组年轻律师选择A、B、C项的人数分别为5人、3人、2人。
 
  第二组资深律师对应的选项人数分别是2人、5人、3人。
 
  第三组知名律师则对应的选项人数分别是4人、2人、4人。
 
  从结果可以看出,当下最愿意转行检察官的组群是年轻律师,有5人;而知名律师也有4人,收入中等的资深律师仅2人。对于他们的选择,几位受访律师谈了自己的看法。
 
  其中一位去年收入在8万左右的年轻律师认为,律师行业竞争太激烈,自己刚入行根本没有多少案源,大部分时间花在接一些律师费仅两三千元的小案子或者跟着资深律师跑跑腿,挣点辛苦费。在他看来,这样干最少七八年才能熬出头,还是在运气、能力都不错的情况下。与其如此,还不如端个“铁饭碗”来得实在,检察官虽然挣得少,但是月月都有收入,不会像律师那样随时有“断炊”的风险。做出相同选项的其余4名年轻律师想法类似,残酷的竞争环境已经使他们对律师行业打起了退堂鼓。
 
  至于资深律师仅有2人选择了A答案,而选择B项答案的人数高达5人。选择B答案的北京某律所合伙人王洋解释说,他的事业目前正处于上升期,法律服务市场和人脉圈子也开发得相当成功,如果这个时候离开律师行业,多年的努力功亏一篑,有些得不偿失。而另一位选择B选项的李姓律师却对检察官的收入和职业保障体系表达了担忧,尤其是案件终身负责制让他心怀顾虑。一位选择A项答案的资深律师申明自己并不是想终身做检察官,而是做一两年就辞职继续当律师,因为检察官的职业经历会让自己在法律服务市场更具竞争力,一两年的时间就当为职业生涯“镀金”了。
 
  知名律师选择愿意以及以后会考虑做检察官的人数达到8人,为三组中人数最多。其中,4名律师选择A答案的共同理由是想在检察官的位置上体现自身价值,担负一定的社会责任。收入对于他们来说已不是问题,多年的积蓄足以让他们心无旁骛地投入到检察事业中去;而选择C项的4名律师中有2人则是顾虑到自己的团队成员,作为一个团队甚至律所的负责人,不能轻易放下团队不管不顾,只有等团队成员能独挡一面了,他们才会考虑转行做检察官。
 
  “由此看出,检察官的职业还是颇有吸引力的,虽然收入不如律师,但这个职业胜在稳定,同时也能实现一定的人生抱负。”印波分析说。
 
  “检察官的职位更能带来荣誉感,虽然律师也同样是法律工作者,但是一个代表国家,一个代表自己的当事人,这种心理上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许身健认为检察官职位更能给从业者带来心灵上的满足。
 
  那么律师行业会不会掀起一股进军检察官的潮流?
 
  律师转行检察官会形成大潮流?
 
  “首先,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适合当检察官,而是有相关要求的,比如执业水平、执业年限甚至有无不良执业记录都将成为选拔检察官的内在要求。”印波认为中央层面的政策已经给出了大的方向,具体的选拔制度还需要进一步细化。
 
  有迹可循的是,通过往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开选拔法官的过程可以看出选拔程序之严格、竞争之激烈。2013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公告首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5名高层次审判人才;之后,有195人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报名方式参加公开选拔,其中律师有75人;2014年2月14日包含7名律师在内仅22名人员入围面谈,最终共有17名人员被淘汰掉。
 
  相应的,律师想成为一名检察官并不比成为法官容易。
 
  “目前,律师选拔为检察官的部分政策还没有落地,就是政策落地后,也会有几年的缓冲期,目前不会出现律师转行检察官的大潮。”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柴冠宏如是说。在柴冠宏看来,律师相比于检察官也是有一定优势的,比如工作时间弹性制、收入丰厚等,所以即使完全放开了律师选拔为检察官的制度,也不一定会出现一窝蜂奔向检察院的现象。
 
  在采访中表示愿意转行做检察官的北京某律所合伙人李某认为,检察官首先是“官”,而在中国老百姓的眼里,“官”可以获得足够的尊重和认可,相比于律师来说更能在社会交往中取得优势。
 
  “另外,律师职业有些欠缺‘纯粹’,很多情况下太过于‘为利’,只能以委托人的意志是从。而成为检察官后可以挺直腰板,不但办案时少了很多干扰因素,而且可以代表国家司法机关行使权力,更能主持正义。”李某更加看重检察官的职业节操。
 
  从律师中选拔检察官的制度显然契合了部分律师的意愿,对他们来说,虽然职业所致站在了检察官的对立面,但他们和检察官是平等的,在实际执业时,部分律师面对检察官依然底气不足,这也有“官本位”思想作祟的原因。如今,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律师也有可能成为检察官中的一员,这势必会激起部分律师转职检察官的念头。
 
  柴冠宏认为,虽然两个站在职业对立面的群体在法庭上常常你来我往、唇枪舌剑,甚至双方的关系有时到了白热化的地步,但律师和检察官却又是无法割舍的两个群体。检察官不能脱离于律师独立存在,而律师的价值也只有在和检察官的交锋才能完美体现。
 
  “检察官和律师同属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分子,两者之间的交流以及人员流动很正常。”许身健认为,律师选拔为检察官的制度推行之初,也许会出现一个人员流动的小高峰,但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政策的推进,最终会形成一个高效合理的法律工作者流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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