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再出“ 大招”推进司法改革
推行跨区审判 引入律师当任期制法官
深圳将要在全国率先产生一批从律师、学者里选出来的法官!昨日,深圳法院在最新公布的《重点改革规划》中,把“探索任期制法官制度”明确录入了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届时深圳将向社会公开选任优秀律师、法律学者当法官。深圳如今执业律师超过8000人,规模居全国第三。
另外,深圳法院将进行一系列的重点改革,包括逐步推动“跨区域审判”制度,法官廉政保证金制度等。
法官任期制
符合条件的任期制法官可转任职业法官
昨日,深圳中院召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重点改革规划(2015-2016)》(下称《改革规划》)新闻发布会,深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毅敏表示,深圳法院力争在2016年底前率先基本完成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中属地方权限范围内的改革任务,努力建设全面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综合性示范法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深圳经验。《改革规划》,共提出司法管理体制、审判权运行机制、审判方式、人员分类管理4个方面28项改革措施。
据悉,这次深圳法院的《改革规划》明确把“探索任期制法官制度”当作了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改革规划》中指出,“探索任期制法官制度,深圳法院将面向社会从优秀律师、法律学者等法律人才中公开选任法官,这些被选任的法官实行任期制,任期届满即结束法官身份,符合条件者可转任职业法官。”
全市法院财物
将划归市财政统管
吃区财政的粮,拿区财政的钱,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和行政干预,法官还敢独立判案了吗?不过,今后这种情况将得到改变。
昨日,深圳中院召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重点改革规划(2015-2016)》新闻发布会,深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毅敏表示,深圳法院力争在2016年底前率先基本完成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中属地方权限范围内的改革任务。
推动法院财物市级统管改革,成为此次改革规划中引人注目的新举措。深圳法院将配合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两级法院财物统管改革,尽快完成经费划转、资产和非税收入的上划上缴工作,建立全市法院由市财政统一保障的经费预算、拨付机制。
推行“跨区域审判”
防地方干预
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之所以让群众存在如此高的信任度,就是因为跨区域审判的超然性和中立性,成为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如今,深圳也将迈出跨区域审判的第一步,从“民告官”等行政诉讼案件的跨区域审判开始,为防止行政审判中的所在区行政机关对法院的干预,今后,原由其他各区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将逐步集中到盐田区法院管辖;原由盐田区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则由深圳中院提级管辖。
此次改革,还拟将深圳原由其他各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部分金融案件,分步集中到前海合作区法院管辖,逐步建立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特殊类型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的管辖制度。
拒绝内外干预
防止冤假错案
为了公正审理,深圳法院将建立法院内部人员非职务行为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法院按照“全程留痕”的要求,明确审判组织的记录义务和责任,对有关批示、函文、电话记录等信息,建立依法提取、专库录入、入卷存查机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查询。
深圳法院还将坚持以庭审为中心完善庭审规则,落实直接言词原则,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坚决贯彻疑罪从无原则,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机制。(晶报记者 吴欣 通讯员 梁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