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拿不准的事找法律顾问,眼下成了晋中市各级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的新常态。作为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的牵头单位,市、县司法部门把此项任务打造成了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个优质法律服务产品,举一反三,在加强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同时,大力推进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试点,探索个人法律顾问制度,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法律服务需求。
法治现代化是现代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意,没有法治现代化,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化。建设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法治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有力抓手,无论对于法治晋中建设,还是对于推进转变政府职能,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面临不少困难。一方面是思想观念层面,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还有待提高;另一方面是不少政府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缺位严重,还缺乏购买法律服务的意识。晋中市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绝大多数是无偿服务,长此以往影响了律师的工作积极性,直接制约着法律顾问制度的普遍建立。记者相信,随着下一步把法律顾问制度列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随着符合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展要求的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健全,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必将成为全民的共识,成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法治晋中的“推进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