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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培养要直面法治建设新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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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培养要直面法治建设新形势

发布日期:2014/12/9 16:50:01 点击:469

                          作者:周宵鹏   来源: 法制日报  
 
  由国家律师学院主办的首届律师发展论坛暨“法治建设进程中国家律师学院的职能发挥”主题研讨会于12月6日在河北省保定市举办。来自全国律协和多个省市律协、司法行政机关的相关负责人,多家律所代表及相关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就国家律师学院的发展与律师在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作用等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律师的职能作用和律师事业的改革发展进行了阐述,对法治人才包括广大律师人才的培养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辽宁省律协会长、申扬律师事务所主任潘公明直言:“律师的春天来了。”
 
  国家律师学院院长王恒勤教授在论坛上表示,律师与律师培养工作一定要直面法治建设的新形势和新问题。
 
  与会嘉宾表示,在法治建设进程中,作为中国律师的最高学府,国家律师学院职责神圣、责任重大,应该肩负起更重的历史责任,发挥引领全国律师培养的作用。
 
  山东省律协会长、齐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苏波表示,国家律师学院应以高质量的实践经验为全国律师教育培训工作提供理念、思路、方法。
 
  在律师教育培训的具体举措上,河北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河北省律协会长李益民表示,对律师的培训更需要理念的更新,国家律师学院要培养专业化的“短板人才”;上海市律协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管建军认为,国家律师学院对律师的培养要侧重于实务,而不仅仅限于法学理论……
 
  “作为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所国家级律师院校,国家律师学院要围绕律师行业的需求,将学校建设成为全国律师教育培训的示范基地、律师理论研究的重要阵地、律师对外交流的高层次平台。”王恒勤信心满满地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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