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结果18日在北京新鲜出炉,“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高票荣膺“中国法治政府奖”,这也是深圳连续二届获此奖项。
深圳特区报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卞德龙)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结果18日在北京新鲜出炉,“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高票荣膺“中国法治政府奖”,这也是深圳连续二届获此奖项。中国法治政府奖组委会在颁奖词中写道,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彰显了现代化大都市对法治政府的孜孜以求”。
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称,深圳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国有借鉴意义。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则认为,深圳做法方法科学、机制完善,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等15人担任评委。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评选在评委现场投票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开唱票环节,因此更加公开、透明。最终,经过激烈角逐,深圳、长沙等地申报的10个项目脱颖而出,获得“中国法治政府奖”,其余14个项目获提名奖。
本届评选于年初正式启动,共收到各级行政机关申报的59个项目,经过初评,深圳市政府申报的“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等24个项目入围终选。在今天举行的终选评选暨颁奖典礼上,深圳市法制办主任、市政府首席法律顾问王璞做了项目介绍。他表示,深圳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因改革而生,经过多年探索,已经建成了具有深圳特色的法律顾问制度,全方位为政府事务提供法律服务。
“中国法治政府奖”由中国政法大学发起设立,是国内首个由学术组织发起,由专家和社会人士依据科学的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对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和措施进行评选的奖项,因其客观、公正而拥有较高关注度和较大影响力。该奖项每两年评选一届,2012年,“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项目在第二届评比中获奖,今年是深圳连续第二届获得此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