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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通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59名失信执行人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2013年10月24日开通以来,截至11月4日,全国法院依职权共31259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名单库。这是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在此间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均是由各地法院根据10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法《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设定的条件、标准,通过法定的程序,依职权作出认定,统一录入到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这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均已通过最高法官网统一对外公布,社会公众可直接查阅。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
记者了解到,自最高法官方网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以来,大量平面媒体、网络媒体予以广泛报道,在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等产生广泛影响,截至11月4日17时,官网点击量已超过18万次。
过半老赖伪造证据暴力威胁抗拒执行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在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全国法院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中,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有25625例,失信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有5634例。在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当中,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是较为常见的失信情形,占50.46%。
据介绍,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占全部信息的50.46%;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占7.46%;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占7.87%;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占0.23%;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占4.19%;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占29.79%。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除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外,最高法还将于近期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以及其他方式将该批名单信息予以公布,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征信机构等通报,同时还将会把纳入名单库的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特点的被执行人,向有关单位和部门通报。
1045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今天在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自10月1日最高法《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出台至今,全国法院共有1045名被执行人慑于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的威慑作用,纷纷配合执行法院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得以迅速顺利执行完毕。
据介绍,最高法已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展开合作,实现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中国工商银行已将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信用评级系统。众多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审核时,通过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具有失信情形的当事人拒绝发放贷款及其他融资形式,以规避金融信贷风险。这些措施相应地限制了失信被执行人的融资渠道、对其产生了显著的限制和惩戒作用,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相关义务。
失信黑名单将实时更新与发布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在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最高法将充分发挥由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的作用,推动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实时更新与实时发布,保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正常运转。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此次全国法院集中按批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是制度实施之初采取的较为特殊的一种方式。在下一步的制度实施过程中,将逐步实现正常运转,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申请途径的实现,发挥由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这一途径的重要作用,保证申请执行人申请纳入和法院依职权纳入两种启动模式并行不悖;同时实现实时录入和定期通报制度相结合,推进实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实时更新与实时发布。
此外,全国法院还将定期就辖区内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及制度实施情况作定期发布,保证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充分掌握相关信息;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制度顺利实施。
实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 有效预防金融风险
今天上午十点,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有关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并公布5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规定的实施实现了信息共享,能有效预防金融风险。
孙军工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已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展开合作,实现共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中国工商银行已将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信用评级系统。众多金融机构在进行信贷审核时,通过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具有失信情形的当事人拒绝发放贷款及其他融资形式,以规避金融信贷风险。这些措施相应地限制了失信被执行人的融资渠道,对其产生了显著的限制和惩戒作用。
孙军工举例说明,郑彦某与郑庆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执行法院决定依法将郑庆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惩戒,并录入了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外公布。同时,执行法院向各金融机构、工商管理部门等送达了《枣强县人民法院不予办理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事项建议书》,建议有关机构和部门在该案未执行结案前不为被执行人办理贷款业务和公司登记等事项。此后,被执行人郑庆某来到执行法院,称因自己的失信行为银行不同意向其发放贷款,工商部门也已停止为其办理公司注册登记,表示愿意主动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请求人民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目前,此案已经顺利执结。
孙军工同时指出,很多企业和个人在签订合同、进行交易时,均事先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进行查询,确认交易对象是否存在失信情形,将此作为是否与其交易的重要参照和考量,以此降低交易风险。一旦发现交易对象存在失信情形的,可避免与其交易或要求其提供更多担保。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纳入行政管理考量范畴
今天上午十点,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法院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有关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并公布5起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纳入行政管理考量范畴,提高管理科学性。
孙军工指出,规定出台后,多个行政管理部门正着手制定相关规范,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加以考量和参照,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完善行政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