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法官与律师沟通监督机制座谈交流会。省高院就落实民商事法官与律师沟通监督机制情况进行通报,与会法官和律师围绕《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肃省律师协会关于建立民商事法官与律师沟通监督机制的意见(试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民事判决中如何体现律师的代理意见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自今年年初《意见》试行以来,省高院民商事法官切实更新观念、提高思想认识、增进理解与信任、消减与律师间的分歧与隔阂,有效发挥了律师、法官这一职业共同体在纠纷化解、维护权益、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以贯彻执行《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构建常态、阳光、规范、健康的工作沟通机制,做到既相互信任、相互促进,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