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律师互动共营公正司法环境
——桂林市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座谈会侧记
“有一次,我去一家法院阅卷,门卫检查了律师资格证,还要求出示身份证,之后还要我打开随身携带的皮包进行检查。检查完毕门卫要我提供主办法官的名字,要征得主办法官的同意才能进入法院。其实阅卷,主办法官不在,其他工作人员也可以提供方便的。手续复杂,且经常让我们白跑路,当然有怨气。”律师代表如是说。
“你所说的事情,象山区法院没有发生过,只要提供律师资格证,我们一律准许进入法院。某些法院有这种现象,是安保规定有严格的要求,希望律师理解。”法警代表这样说。
8月9日,桂林市司法局、象山区法院、桂林市律师协会与来自各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座谈如何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
构建共同体 尊重自律多合作
象山区法院党组成员、各业务庭庭长、法警大队大队长参加了座谈会,代院长黄强说,希望律师界代表对平时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要求改进的措施都大胆说出来,为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出谋划策。
黄强的一席话使座谈会的气氛顿时轻松下来。律师界代表纷纷将自己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难以及对法院一些部门的要求说了出来。对于律师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法院各职能部门均给予解答,并对今后如何完善工作作了表态。
“我从事律师职业20多年,认为有的律师说权利多,谈自律少,比如,有些律师不按时出庭,不写代理词,说话不文明等等。我们很想听听法官对律师的不足之处有什么看法。”一位律师代表说。
民庭负责人说,目前法官人均年受理案件几百件,工作任务繁重,精力有限,希望律师尽量自己取证,特殊情况才向法官申请调查函;庭审前,律师一定要制作好电子文档,不要在庭审时搞突然袭击。
黄强谈到对律师的要求时说,平时在工作中发现有个别律师有干扰法官办案的现象,比如有一起案件,法官花了精力做了大量工作,当事人双方签字已经达成调解协议,律师突然从中干扰,造成案件的复杂化,矛盾纠纷进一步加深。他希望律师恪守职业道德,做好份内事,避免在社会上造成负面议论,要共同珍惜今天这样良好的司法环境。
桂林市司法局副局长秦昕对律师自律问题、职业道德问题提出了看法。
参会人员围绕诉讼服务、裁判文书说理、对律师执业平等对待、网上立案等方面议题展开热烈讨论。大家畅所欲言,深入交流。
大家一致认为,法官和律师都是法治进程的推动者,一方面要畅通法官和律师沟通交流渠道,充分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通过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搭建法官与律师的交流平台;另一方面要营造和谐的法官、律师关系,尊重法官在诉讼中的主导地位,加强律师自律性,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规则,且增强法律人职业意识,做好当事人的解释说明工作,不误导当事人。
解决“三难” 设律师绿色通道
如何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工作体系?桂林市司法局局长肖刚说,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法治桂林的重要举措。通过座谈会,广泛征求了法官对律师执业过程中的改进意见,就律师如何参与法院的第三方评价以及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等问题进行了交流。下一步,桂林市司法局将与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互动,共建法官与律师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工作体系。
象山区法院代院长黄强介绍说,今后法院将和司法行政机关一道搭建好法官、律师交流沟通的平台,积极推动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共同营造公正高效司法环境。对于座谈会中一些律师代表提到的“进门难”问题,他表示,目前法院正在采取积极的措施解决“三难”(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正在制定措施尽可能为律师工作提供方便。象山区法院目前已经开辟了律师绿色通道,以后条件允可将开设法官与律师的专用工作通道。